反推理

反推理,就是证明推理小说很无力的小说。
诚然,在现实世界中,推理小说的模板很难适用。
阅读反推理,可以让我们用彻底颠倒过来的视角去认识推理文学。

名侦探的守则

2022-03-02
畅销君的作品,兼顾名侦探和反推理的标签。

短篇小故事类型,时不时插入反推理式的吐槽(可能就是作者的心声吧)。

第一个故事:大雪压得房子倾斜,导致门被卡主,形成密室。

侮辱智商系列。

第二个故事:双重人格,自己杀了自己。

读者怒了。

第三个故事:暴风雪山庄,建筑移动诡计。

老套路了吧,主要是引出对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反推理分析。

第四个故事:dying message。

片假名,抱歉,不懂。

第五个故事:完美不在场证明。时刻表诡计。
犯人利用交通工具制造不在场证明,侦探搬出新通车的特快列车推翻。
犯人:我不是这么干的。
侦探:到警局再说。

这个故事够味儿了。

1.不会去做什么推理的,只会悠闲地望着主人公推理,所以也不会累,听了最后的解谜后,若是总觉得明白便已满足了。

犀利的吐槽,有被冒犯到。

2.推翻不在场证明作品的天敌便是“共犯的存在”。

第六个故事:推理小说影视化。
推理小说的影视化促进了推理文学的发展。
但是从展示形式而言,推理小说不适合影视化,相比于镜头图像和声音,一些细节的线索通过文字描述更为合适。

第七个故事:肢解的理由。
可能的理由有很多,但也可能根本没有理由。

第八个故事:凶手在密室消失。
凶手妻子假扮凶手,凶手假扮自己的妹妹。就是玩儿。

以这种邸宅作为舞台的本格推理小说,假如有凶手消失的布局,不是一般都会刊载邸宅的平面图。
像是在推翻不在场证明小说中的时刻表一样,虽然对于读者来说那是推理的材料,但也只不过是为了确保不会造成不公平现象而刊登的,我想实际上没有读者会望着平面图来推理解谜吧,尽管也不能说绝对没有。

啊对对对

事实上,对于读者来说,今次的诡计是不公平的。那样说,是因为这次的诡计是否能够成立,对读者而言根本无法判断,即使是登场人物,也未必是全部人都被骗倒。

还未了解其中意思的读者,读过接下来的解谜部份后便会明白了,然后,多半会感到愤怒吧。

真的被惹怒了。

第九个故事:童谣杀人
童谣杀人,创作门槛低,创作难度却大。结局不重要,作者在这里给出的结局也是在瞎扯。
私以为童谣杀人的故事,天然自带一种恐怖的氛围,很容易勾起读者的情绪,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。
结局只要能自圆其说,就是一篇好文,但是这很难,特别难。
童谣杀人,最后的结局要是再带上一个彩蛋,那将会效果拔卓,令人头皮发麻。

凹凸岛的摇篮曲。

名字这够随意的。

十个小孩童吃饭进餐,一个噎死了剩下九个。

九个小孩童熬夜到晚,一个睡过头剩下八个。

八个小孩童乘船外游,一个不回来剩下七个。

。。。

一个小孩童独自生活,结婚之后谁也不剩了。

相关作品
主教杀人事件,无人生还,恶魔的手球歌,狱门岛,雾越邸杀人事件,恶魔的水槽密室,金雀枝庄的杀人。

经典
鹅妈妈歌谣

第十个故事:公平的故事——推理小说的守则
在这个故事中,“我”就是凶手,结尾还给出了叙诡套路解答,此故事中的“我”并非是之前故事中的“我”,而是另一位警部。

我觉得这个故事是OK的,虽然第一人陈“我”作为凶手确实是对读者的一种不公平。但是这个故事的线索对读者而言都是明面上的,并没有在解答篇突然冒出新线索。

对于不公平的作品,推理迷通常的反应都是负面的,当看见最重要的证据或资料,在侦探解谜时才首次出现的时候,有时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,因为有不少读者都喜爱亲自推理,他们享受自行推理的乐趣,而小说的不公平性,则可以说是把读者应得的乐趣粗暴地践踏。既然乐趣来自推理,那么说来,乐趣也是间接地源自于公平。

公平是推理小说的不变法则。

另一方面,不少读者也能够从推理小说中获得除推理以外的另一种乐趣,那便是意外感,其中包括令人感到意外的凶手、意外的杀人诡计、或是其他意外的真相等等。事实上,意外情节在其他类型的小说中都会经常出现,但相比之下,好像它在推理小说中较为显得重要,而推理迷也似乎较为喜爱这种意外感。也可以说,意外感能够为推理迷带来另一种乐趣。

对于读者来说,越是公平、推理解谜的范围则越变得狭窄,因而所带出来的意外感也就会越低、相对的乐趣也可能会减少了。

如果为了意外感而刻意不公,我是无法认可的。你可以叙诡,但是不能将关键线索雪藏至解答篇。

第十一个故事:禁句——无头尸
侦探分析:第二被害者将第一被害者毒死后,在守卫注视下登上塔顶,等凶手将第一被害者尸体利用氦气球升上去,然后利用氦气球逃离塔顶,妄图制造自杀假象。
侦探分析:凶手锯掉第一被害者头颅,破坏第二被害者的计划,并在事后吊死后者,使其背上全部罪责。
凶手:不是那样的。我没有。
侦探:第一被害者也许不是你直接造成的,第二被害者却是你干的。
凶手:第二被害者降落失败,脖子被绳子卡在树枝上吊死了。之所以要去头,是因为氦气球升不上去,所以选择身体最重的一部分分离。
侦探:为什么你会有锯子?
凶手:幸好有锯子。
侦探:什么幸好,真是偷懒取巧。
凶手:偷懒取巧,岂非是依附着诡计小说的么?
侦探面色一变:偷懒取巧。
侦探:那是,
侦探:禁句!

讽刺意味很浓。

有听说过人在临死前所看见的情景会被刻印于视网膜上面吗。

第十二个故事:凶器的故事——杀人手段
侦探:凶器不见了,不是干冰,因为难存储;不是冰,因为会有水迹。那是什么呢?是血凝成的利刃。

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

尸检结果显示,凶手在从栏杆跌下去时,被自己骨折的骨头刺死。

更扯。

侦探:凶手就是你。

凶器都推测错了,后面的推理就可想而知。

第十三个故事:尾声
没有案情介绍,直接进入解密环节。
侦探:凶手就是你,大河原警部(系列里的主角“我”)。

这次连案情介绍和叙诡都省了,上来就把主角打倒。

第十四个故事:最后的选择

尽管这是各人连续被杀的事件,但既不能把悬疑味推至顶峰,也不具有恐怖感,那便是由于你是这篇小说的系列角色侦探的缘故。即使出现了很多在其他小说中曾扮演侦探角色的人物,但最终必定仍然是你担当主角,因此读者知道你必定不会是凶手,也不会被杀死。而且,也已预先知道必是你在最后把谜团解开。你认为这种情况是正常吗?小说真正有趣的地方,便是无法预先知道将会发生的事情。

挽救这篇作品的方法只得一个,那就是把“系列侦探不会被杀,也应该不是凶手”这个读者的先入观,给彻底地推翻。为了这个原因,你便只得成为凶手了。

这个故事强行模仿无人生还,各种对本格推理的讽刺挖苦。
这回连侦探作者也不打算放过了。

我倒觉得还好,侦探只是行文的一个线索,读者有这种心理预期,即把侦探排除在凶手和死者之外。毕竟故事还要继续。如果对这一点也心存芥蒂,那推理游戏就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。

小结
算是完整地读完了,包括后面的解读部分。
实话实说,比较难读,有一定门槛。
这种不断跳跃现实和小说世界的风格,我是不怎么喜欢的,我比较喜欢沉浸式阅读。
干货还是有的,但是,确实读起来容易走神。
算是畅销君放飞自我的作品了。